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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9号)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申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NNBIS染发膏(黑色12号)等51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内蒙古、辽宁、江西、广东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3年02月13日

附件: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发之根生姜去屑洗发液抽样检验不合格信息表

样品名称发之根生姜去屑洗发液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委托方:兴安盟发之根商贸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广州莎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委托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都林街金色家园B区6号楼7号门市,被委托方: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福从路21号(厂房A三)一层、四层
被抽样单位名称西宁市城中区玉佳容生活美容馆
被抽样单位地址青海西宁市城中区瑞源路4号1号楼4-54号
包装规格280g
标示批号JG092B20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30807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蒙G妆网备字2017000029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1347
检验机构名称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
检验结果0.0021%
规定要求≤0.0015%
备注/

发之根生姜去屑洗发液的备案信息

产品名称发之根生姜去屑洗发液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蒙G妆网备字2017000029
成分水、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月桂醇硫酸酯铵、EDTA 二钠、柠檬酸、椰油酰胺 DEA、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姜(ZINGIBER OFFICINALE)提取物、虎杖(POLYGONUM CUSPIDATUM)提取物、皂荚(GLEDITSIA SINENSIS)提取物、当归(ANGELICA SINENSIS)提取物、吡硫鎓锌、香精、氯化钠、甲基异噻唑啉酮
备案状态2022-08-30取消备案,产品不得继续上市销售
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查看
产品包装平面图查看

广州莎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广州莎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1347
住所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福从路21号(厂房A三)一层、四层
生产地址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福从路21号(厂房A三)一层、四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581872244E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张德彬
生产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粉单元(散粉类)
发证日期2021年09月03日
发证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至2026年09月02日
状态有效
说明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广州莎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抽检不合格相关产品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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