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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2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11号)


  在2020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肇庆市凯捷科技有限公司等生产的凯捷染发膏(橙色)等10批次染发类产品,广州瑞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丽兰美姬水能量补水面膜等3批次面膜类产品,广州市花都区芙莉思化妆品等生产的樊文花保湿防晒乳SPF30PA+++等2批次防晒类产品,广州市天之鸿化妆品有限公司等生产的5批次烫发/脱毛类产品不合格(见附件)。

  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省、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云南、江西、安徽、山东、西藏、上海、青海、四川、浙江、甘肃、江苏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者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

  各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大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督促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义务,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1年01月28日

附件:2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光明一焗棕染发膏4-0号(自然棕色)抽样检验不合格信息表

样品名称光明一焗棕染发膏4-0号(自然棕色)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江苏美爱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爱斯生物工业园
包装规格1剂染发膏100g+2剂显色膏100g
标示批号N82130332A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30621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上海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国妆特字G20170069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
检验机构名称初检机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
检验结果(1)该产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一致。(2)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复检结果)
规定要求
备注/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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