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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第11号)


  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生产企业德国万事乐德公司、中国总经销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哈罗闪婴儿柔护润肤霜等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2年02月17日

附件: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香蒲丽保湿焕采防晒霜抽样检验不合格信息表

样品名称香蒲丽保湿焕采防晒霜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经销商:杭州优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生产商:URG Inc.,境内责任人:明可丽亚化妆品(厦门)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经销商: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25幢A座1楼108室,生产商:54-4,Bongeunsa-ro 105-gil,Gangnam-gu,Seoul,Korea
被抽样单位名称新都区家仆日化商贸部
被抽样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方营路205号
包装规格60毫升
标示批号K03F002
标示生产日期20210206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40205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浙江(韩国进口)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国妆特进字J20191150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
检验机构名称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不符合规定项目标签标示
检验结果(1)该产品标签标示与批件一致。(2)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示的防晒剂: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水杨酸乙基己酯、胡莫柳酯、奥克立林、苯基苯并咪唑磺酸。
规定要求标示化妆品境内责任人(经销商)否认经营
备注/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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