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妆品抽检飞检不合格信息平台

声明:本站所有抽样检验、飞行检查、生产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均来自网络采集,实际情况和实时最新状态最终以官方公布为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3〕171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广州香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11100009117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于莲
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罚〔2023〕1711号


接上级机关交办,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HZ2023A00234)。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的“晨颜雅洁净肤焕颜舒缓霜(批号:P2021032408、限用日期:2024/03/23,规格:30g)”水杨酸超标,不符合规定。当事人称被检产品是其生产,其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车间、仓库、留样室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上述产品4盒,我局依法对该批次剩余产品4盒实施扣押。因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我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根据有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8日至当事人处检查,在当事人留样室发现标识“名称:迪传奇氨基酸滋润洁面乳、净含量:500ml、批号:P2023010506”的产品留样。当事人称其按照“迪传奇氨基酸滋润洁肤乳”(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1620931)备案成分投料生产,但产品标识名称为“迪传奇氨基酸滋润洁面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车间、仓库、留样室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上述产品4支,我局依法对该批次剩余产品4支实施扣押。因当事人涉嫌上市销售未备案的化妆品,我局依法对该线索并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生产“晨颜雅洁净肤焕颜舒缓霜(批号:P2021032408、限用日期:2024/03/23,规格:30g)”共200盒,留样4盒,销售196盒,召回0盒,单价3.5元/盒,销售总额686元。当事人上述产品的备案成分中含有水杨酸,作为皮肤调理剂使用,不是作为防腐剂,但产品标签未标注其用途、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当事人涉事产品总货值700元,违法所得686元。
当事人生产标识“名称:迪传奇氨基酸滋润洁面乳、净含量:500ml、批号:P2023010506”的产品共100支,留样4支,销售96支,召回0支,单价5元/支,销售总额480元。当事人生产的上述产品实际为“迪传奇氨基酸滋润洁肤乳”(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1620931),但产品标识名称与备案不符。当事人涉事产品总货值500元,违法所得480元。
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罚。
当事人上市销售未备案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晨颜雅洁净肤焕颜舒缓霜(批号:P2021032408、限用日期:2024/03/23,规格:30g)”4盒、标识“名称:迪传奇氨基酸滋润洁面乳、净含量:500ml、批号:P2023010506”的产品4支;
二、没收违法所得1166元;
三、罚款30000元。
罚没款合计31166元。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罚没 3.12

广州香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广州香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197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五龙岗路南迎东街62号
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五龙岗路南迎东街6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6986894352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于莲
生产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肤水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啫喱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发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粉单元(散粉类)
发证日期2022年08月24日
发证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至2027年08月23日
状态有效
说明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广州香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抽检不合格相关产品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
联系站长

联系站长

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返回顶部

本站所有数据已加入个人专属标记,任何组织或个人禁止采集或转载,一经发现将通报警告处理!